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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配售新股对市场的影响

四川证券投研部
1999-08-18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公司股本总额在4亿元以上的,可采用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对法人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股票。该《通知》对参与配售的法人进行了界定,引入了战略投资者与一般法人的概念,同时允许发行公司和承销商通过推介活动自主定价。这是我国新股发行和定价方式的重大变化,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国企改革的深入进行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对于股票二级市场而言,新股发行方式的改变将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对市场产生影响:

首先,它可以有效地扩大证券市场的规模。由于当前我国证券市场规模相对有限,市场承受力不强,因此一些特大型国企上市往往使市场资金面显得十分紧张,这一措施的出台,使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规模大为缩小,从制度上为国企大盘股上市创造了有利条件。而从短期影响来看,这一举措的实施也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即可能造成二级市场出现阶段性的供求关系失衡,今后一段时间内超大型国企上市速度将有所加快,二级市场股票供给增加,因此阶段性的供求失衡将可能发生。但从另一方面讲,由于引入了战略投资者概念,这一举措实质上为场外资金进入市场提供了合法渠道,使包括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他法人资金可以通过新股配售方式进入市场,这实际上意味着市场进入双向扩容阶段。

其次,有利于上市公司业绩提高。虽然参与新股配售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但这种风险系数远较二级市场炒作风险小。正如基金参与新股配售属优惠政策一样,上市公司通过参与新股配售,开辟了一条新的投资渠道,对提升公司业绩有比较大的帮助。

最后,这一举措可以活跃二级市场气氛,增加个股炒作题材。那些获得配售权的企业或机构在股票上市后必然会通过种种途径进行更为积极的运作,以期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

综上所述,这一措施的出台对整个市场而言属长线利好,短期内对市场造成的利好影响并不很大,此举应视为有关方面扶持市场发展的配套利好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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